



在使用中驰车福零售平台(autozi.com)(以下简称“平台”)服务之前,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特别是“有限责任”、“争议解决”。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的,应向中驰车福客服咨询。
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操作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平台达成协议。您承诺接受并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届时您不应以未阅读本协议的内容或者未获得中驰车福对您问询的解答等理由,主张本协议无效,或要求撤销本协议。
本协议由您与平台的经营者共同缔结,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本平台的实际经营者为中驰车福互联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驰车福”)
一、协议内容及效力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平台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商户在使用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中驰车福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修改本协议或制定、修改各类规则,但是对于影响商户权利义务的变更,中驰车福将至少提前7日在平台进行公示。
任何对本协议的修订和对规则的制定或修改一经生效即构成协议各方权利义务的补充,并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如商户不同意相关变更,须立即以正式书面盖章的通知方式告知中驰车福,中驰车福有权选择终止相关变更或立即与商户解约(即清退商户店铺)。如相关变更生效后,商户登录或继续使用平台服务将视为商户接受修订后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或另行签署协议外,任何扩大的服务范围或软件功能的增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本协议一经商户或商户授权的任何人点击确认即于商户和中驰车福之间发生法律约束力。对于本协议生效前已经开通中驰车福服务的续签商户,本协议构成协议方之间就使用中驰车福服务所达成协议的修订和补充。
二、定义“中驰车福零售平台”指由中驰车福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及相关的软件、技术支持的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网址为autozi.com(或依中驰车福根据业务需要不时修改的URL,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互联网或移动设备互联网的URL)。
“入驻标准”指商户使用autozi.com平台服务须满足的前提标准,如企业产品覆盖面、商品质量情况等,商户点击确认本协议即表示商户向中驰车福承诺其已符合平台入驻标准并且在今后的服务使用过程中将一直符合平台入驻标准。平台有权不时修订入驻标准,并不时对商户的情况进行检查。
“商户”指在平台经营商品或服务的法律实体,目前平台仅接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主体,平台暂不向自然人用户提供服务。如商户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请不要注册成中驰车福零售平台的用户,本站也不提供相关服务。
“中驰车福用户名”指商户经中驰车福同意而获得的使用服务的独占编号。商户在使用中驰车福服务的过程中,必须使用中驰车福用户名配合其自设的密码登录平台,用户名密码由商户自行保管。商户应妥善保管其中驰车福服务账户及密码信息,未经中驰车福同意,不得向他人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通过中驰车福账户完成的操作、行为或承诺均视为商户的行为。
“服务开通”指商户登陆平台并在中驰车福的协助下完成信息提交、协议签署,经审核通过,中驰车福允许商户于平台开设网络店铺、使用平台服务并对商户进行通知的过程。
“服务”是指中驰车福通过平台向商户提供的互联网信息发布服务及与此有关的软件技术服务等。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均同时提供、同时终止,商户不可进行单独订购或使用。
“客户”指于中驰车福平台进行购物并用于消费的任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主体及自然人,亦可称为“买家”。
三、商户信息提交商户欲使用本协议下的服务,须根据其申请入驻时的入驻标准要求向平台或中驰车福指定合作方提交相应信息和证明文件,中驰车福仅以非专业和一般人的注意义务对商户信息和证明文件进行审核,中驰车福对商户因信赖审核结果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
商户保证其信息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并确保所提交的信息和证明文件在协议有效期内均符合其申请使用平台服务时的入驻标准。
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商户变更所提交信息和证明文件或要求新增经营品牌、新增经营类目、扩大经营范围,则商户须符合当时最新的平台入驻标准。
平台有权对商户信息和证明文件进行不定时的抽查,以核实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效力状态,商户同意中驰车福有权就前述目的要求商户提交更多信息或证明文件。
四、服务在协议方之间没有另行签订书面盖章版本平台使用协议之前,中驰车福提供以下服务:
(一)中驰车福为商户提供与互联网信息服务相关的软件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搜索商品、生成订单、管理交易的软件系统。中驰车福作为autozi.com域名的所有者通过其网站页面为商户展示其商品和服务信息,为商户和客户提供交易、交流的载体。中驰车福就其提供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暂不向商户或消费者客户收费。
(二)在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中驰车福可能不时为商户提供给类营销服务、市场咨询服务、培训服务、供应链金融服务等,双方应另行签署、达成收费协议。
五、商户保障责任及处理商户保障,指商户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及平台公示的规则,通过平台发布的商品,必须为全新商品(以下简称“全新商品”)。向买家出售全新商品时,应履行“商品如实描述”和“正品保障义务”。平台将不时公示新增的商户保障义务或对原商户保障义务内容的修订。
(一)商户保障责任
在商户通过平台发布商品信息以及与买家进行商品交易过程中,商户承诺:
1、履行“如实描述”义务。“如实描述”指商户承诺对其上传于平台的商品信息与实物相符,并对描述的准确和相符负有举证责任。“如实描述”义务应涵盖以下内容:
(1)商户在发布商品时选择及填写的所有与商品本身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描述、商品图片,买家均可在该商品的详情页面上进行直接查看;
(2)商户与买家在交易过程中利用线上或线下进行沟通时,商户就商品本身信息、邮费、发货情况、交易附带物件向买家描述的内容属于商品信息范围。
(3)商户有义务对商品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及瑕疵承担责任,除非商户已事先进行了质量问题及瑕疵的描述,且该质量问题及瑕疵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的规定;
(4)如商户发布商品时,应当使用实物拍摄图片,即商户针对该件商品本身实际拍摄的图片,包括杂志图片、官方网站图片及宣传图片。如商户违反本条款之约定,则视为商户违反了商品如实描述义务。
2、履行“正品保障”义务。指买家使用平台购买商户在平台出售的商品,在收到货物后,如买家认为该商品为假冒(包括盗版)商品货或非原厂正品、未经报关进口商品、假冒材质成份商品,买家与商户应合理协商,对于商户是否承担赔偿义务,双方应自行沟通、确认。
3、履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义务。“7天无理由退换货”指买家购买商户出售的商品后,在签收货物后7天内,如因买家主观原因不愿完成本次交易,商户承诺同意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向买家提供退换货服务。
4、若商户认为自身所经营的商品确不宜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定,商户需与客户达成不适用退换货规定的协议,并经客户在购买时确认所购买商品为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则可不适用本条第3项规定,否则默认执行本条第3项规定。
5、履行“遵守承诺”义务。“遵守承诺”指商户应当严格遵守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间接向买家作出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本协议、中驰车福相关规则以及网络店铺、商品详情页面等方式向买家作出的承诺。
(二)商户保障责任的处理
商户明确了解并同意商户是客户保障的责任主体。当发生本协议前述商户应当履行客户保障义务情形时,商户应保证买家的客户权益。对于买家因前述问题提出的要求,商户应积极处理。买家提出的保障维权和赔付申请时,商户应积极配合。
六、商户的承诺与保证商户在服务使用过程中,商户承诺并保证:
(一)其符合申请入驻时的平台入驻标准规定的申请条件,且向中驰车福提供真实、合法、准确、有效的信息和资料,并保证其联系方式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证中驰车福及其他用户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商户进行联系。同时,商户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信息和资料。
(二)其承诺遵守本协议以及所有公示于平台的规则和流程。
(三)其拥有合法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缔结本协议并使用平台相关服务。
(四)其发布于平台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本协议和中驰车福规则。
(五)其对发布于平台的交易信息中所涉商品有合法的销售权。
(六)其将按照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法规、部门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出售商品并提供“三包”等售后服务。
(七)其有义务按照买家就其中驰车福店铺交易实际支付的现金金额为买家开具合规的发票;其就中驰车福店铺实际成交之金额依法及时、足额地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八)其明示只接受由中驰车福提供的供应链金融服务或银行转账和现金支付的方式作为其通过平台达成交易的支付工具。
(九)其保证在使用服务进行交易的过程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交易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网上交易的正常秩序,不在平台从事与网上交易无关的行为。
(十)其同意不对平台上任何数据作商业性利用,包括但不限于在未经中驰车福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复制、传播或向他方披露等方式使用在平台上其他用户展示的任何资料。
(十一)其承诺对其店铺负有管理义务,对其店铺中出现的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平台规则的信息予以立即删除。
(十二)其承诺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资格向平台上传有关商品销售信息并进行销售,且前述行为未对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构成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物权、肖像权等。
(十三)其认可中驰车福有权独立的对其入驻资料、品牌经营权限开通申请进行评估、判断。审核结果以中驰车福评估、判断为准,并对此不持有任何异议。
七、中驰车福的权利和义务(一)中驰车福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使商户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中驰车福有权根据商户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以及商户对自己店铺经营范围的描述自行决定(调整)允许商户发布商品的类目、种类和数量,商户对此不持任何异议。
(二)对商户在注册使用服务中所遇到的与交易或注册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平台应及时作出回复;
(三)因网上交易平台的特殊性,平台没有义务对所有商户的交易行为以及与交易有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下列情况除外:
1、第三方通知中驰车福,认为某个具体商户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2、商户或第三方向中驰车福告知交易平台上有违法或不当行为的;
3、中驰车福发现某个具体商户或具体交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中驰车福以普通非专业人员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中驰车福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删除相关信息、对商户店铺采取限制性措施或停止对该商户提供服务。
(四)中驰车福有权对商户的注册数据及交易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数据或交易行为中存在任何问题或怀疑,均有权向商户发出询问或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删除或对商户店铺采取限制性措施等处理;
(五)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商户存在违法行为,或者中驰车福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商户存在违法或违反协议行为的,中驰车福有权在平台公布商户的违法和/或违规行为;
(六)对于商户在平台发布的下列各类信息,中驰车福有权在不通知商户的前提下进行删除或采取其它限制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中驰车福有理由相信以炒作信用、销量为目的的信息;
2、中驰车福有理由相信存在欺诈等恶意或虚假内容的信息;
3、中驰车福有理由相信与网上交易无关或不是以交易为目的的信息;
4、中驰车福有理由相信存在恶意竞价或其它试图扰乱正常交易秩序因素的信息;
5、中驰车福有理由相信可能有损社会公共利益或中驰车福或其它用户合法利益的信息;
(七)商户在此授予中驰车福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并有权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以推广相关商品和/或相关品牌为目的,中驰车福有权(全部或部份地)使用、复制、修订、改写、发布、翻译、分发和展示商户公示于其平台店铺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商标、logo、作品、订单信息、成交额等)或制作其派生作品,和/或以现在已知或日后开发的任何形式、媒体或技术,将上述信息纳入其它作品内;
(八)中驰车福有权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其关联公司,此种情况将会提前30天以平台公告的形式通知商户。商户承诺对此不持有异议。
(九)中驰车福有权决定在平台或关联平台禁售被证明为不合格的产品。
八、保密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任何补充协议所述内容及在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其他秘密信息。任何一方未经商业秘密提供方同意,均不得将该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传播、编辑或展示,但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向有权机构(如政府执法部门等)必须披露的除外。
九、有限责任(一)平台服务按“现状”和“可得到”的状态提供。商户在开通平台服务前已充分了解平台的功能和服务特性并同意中驰车福无须就已存在的软件瑕疵、功能不足或任何需改进事项对商户承担责任。
(二)因平台须向数量庞大的商户提供服务,且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复杂、技术含量较高,故中驰车福仅对因其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商户损失承担违约和/或赔偿责任。
(三)使用平台下载服务或者获取任何资料的行为均出于商户的独立判断并由商户自行承担风险。商户独自承担因此可能对其电脑系统或资料灭失造成的损失。
(四)不论在何种情况下,中驰车福均不对由于互联网连接故障、计算机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电脑病毒、黑客入侵、罢工、劳动争议、暴乱、起义、骚乱、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等不可抗力事件而造成的不能服务或延迟服务承担责任。
(五)平台仅作为用户物色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的地点。
十、协议的终止(一)通知解除:协议任何一方均可提前十五(15)天以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协议。
(二)发生下述情形时,中驰车福有权立即行使单方解约权并对商户店铺进行清退:
1、商户提交的信息或文件不真实、不合法、已失效或商户无法证明其信息或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2、商户没有销售其商品或服务的合法资质(行政许可或备案)或其商品、服务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3、商户存在违反本协议或中驰车福规则的情形,已达到清退的程度的或未达到清退程度但经中驰车福通知后,在限定的合理期限内未能改正;
4、商户或商户的实际控制人进行严重违背诚信经营原则或严重影响中驰车福商业声誉的商业贿赂行为;
5、商户丧失主体资格(如其申请企业注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
(三)商户在超过九十(90)天的时间内未以平台服务账户及密码登录平台的,中驰车福有权终止本协议。
(四)协议终止后有关事项的处理:
1、协议终止后,平台没有义务为商户保留平台服务账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或发送的信息给商户或第三方。亦不就终止协议而对商户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
2、无论本协议因何原因终止,在协议终止前因商户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赔偿和责任,商户必须完全且独立承担;
3、协议终止后,中驰车福有权保留商户的注册数据及以前的交易行为记录。如商户在协议终止前在平台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协议的行为,中驰车福仍可行使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十一、违约责任(一)在使用平台服务的过程中,商户存在侵犯第三方(如客户、知识产权权利人或商品/服务的实际使用者)权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违反本协议和/或中驰车福规则的行为时,应赔偿中驰车福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有),商户须赔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
1、中驰车福被判决须对任何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额;
2、中驰车福代商户向客户支付的退款、违约金或赔偿额;
3、中驰车福被执行行政处罚的金额;
4、中驰车福支付的律师费用、消除影响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二)当第三方以商户侵权为由要求中驰车福删除商户信息时,商户同意中驰车福对删除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最终证明第三方为恶意或缺乏权利凭证,商户同意自行向第三方进行追责。
十二、争议解决及其他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商户和中驰车福应本着友好互助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提交中驰车福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